病退兵是指因身体或思想原因不符合军队要求而被退出现役的士兵。具体原因包括:
身体原因
重要体检指标不合格:如心脏病、肝功能(转氨酶指标超标)、传染病等。
疾病导致基本工作能力丧失:例如心脏移植术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肺移植术后、呼吸困难二级以上、重症肌无力、特发性炎性肌病、神经遗传及变性疾病、中度癫痫等。
思想原因
个人思想问题:如不愿意继续服兵役,经多次劝导无果。
政审原因
政审不合格:在45天之内有人举报或原籍地查实政审不合格。
其他原因
达到部队后复检不合格:新兵到达部队后,在部队组织的身体复检中被查出一些重要的体检指标不合格。
患病经治疗未愈:现役军人因病医疗期满,经医学鉴定符合条件的,可以评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
建议
及时进行医学鉴定:新兵在入伍前应进行全面的医学鉴定,确保身体状况符合军队要求。
加强思想教育:对入伍新兵进行充分的思想教育,明确服兵役的责任和义务,减少因思想问题导致的退兵。
严格政审程序:确保政审工作严谨、公正,防止因政审不合格人员进入部队。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病退兵的详细原因和相关的法规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