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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公告!

时间:2025-03-31 12:18:00

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恶性事件,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正常医疗秩序、参保人的合法权益。酒泉市医保局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医保取现、高价收药”等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

一、线索重点

1.定点医药机构内外部张贴“医保套现、药品回收”小广告的行为;

2.定点医药机构与购买人串通勾结,为参保人、中间商等提供医保药品用于倒卖,或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3.以返利、返现等形式,诱导参保人员到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刷卡结付相关费用,将收集的处方药品在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的行为;

4.参保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行为;

5.其他通过倒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内容应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相关,举报人需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可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需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积极配合调查核实;

(三)医保部门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四)对恶意诬告、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提供的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酒泉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酒泉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政策解读)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