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需要以下材料和手续:
劳动者需要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劳动合同。
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书面解约通知。
工作和业务交接清单。
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书面解约通知。
及时结算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工作和业务交接清单。
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并客观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如适用)。
其他相关手续
备案三联单。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如适用)。
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
财务部结清借款并确认交接后签字。
人力资源部办理保险清算和减员手续。
统计考勤并发放工资。
建议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通知对方,并妥善办理所有相关手续,以确保流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