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
确保采购信息公开,让所有潜在供应商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
公平竞争原则:
在采购过程中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保证竞争的公平性。
公正原则:
强调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
诚实信用原则:
要求采购人和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诚实守信,遵守承诺。
守法性:
政府采购的行为不能超出其职权范围,不能超出政府和法律的规定。
社会责任性:
政府要承担社会责任或公共责任,考虑环境问题、就业问题等对社会的影响。
效率性原则:
要求政府在采购过程中节约开支,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适度集权的原则:
在政府采购中,适度集权以确保采购活动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这些原则共同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当性、效率和透明度,以服务于公共利益和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