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的失效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类型及其对应的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时效原则上为两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则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情况,时效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一般为六个月。这意味着,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诉讼。
如果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起诉期限,则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对于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时效为二十年;其他案件时效为五年,均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行政案件的失效时间主要取决于是否在规定的时效期内发现违法行为或提起诉讼。行政处罚的时效为两年,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为六个月,特殊情况下(如不动产案件)则为二十年或五年。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相关当事人应密切关注时效问题,确保在法定期限内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