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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检察院召开检委会集体学习(扩大)会议

时间:2025-04-10 15:15:00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3月27日,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举行2025年第一次检察委员会学习(扩大)会,集体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长生主持会议,检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列席会议。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姜慧静结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围绕发布的两起危险驾驶案基本案情、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典型意义等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办案实践进行了交流发言。

张长生强调,一要以检委会学习为载体,抓常态化业务学习。检委办要会同各业务部门,以多种形式组织领学,办案人员在提请检委会审议案件前,需准备相关案例学习的讲述,确保及时全面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将所学转化成工作本领,不断提升高质效办案能力。二要以典型案例为标准,增强案例培树敏锐性。要准确理解法律条文,把握法律精神,将案例研学融入办案日常,将案例和法律文书作为检察官“作品”,深度挖掘“普通案件”的最大潜力,精准开展法律监督,努力形成“办理一案、成为一例”的效果。三要强化联动效能,提高案例选送主动性。围绕贯彻落实市院《关于加强刑事检察工作若干意见》及典型案例培树计划,充分发挥业务条线、案例培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综合部门对上报案例的把关作用,确保案例质量。同时,争取上级院条线指导和支持,增强报送主动性。下一步,九台区检察院将通过此次典型案例学习研讨,努力构建“在日常办案中培育典型案例、用典型案例指导日常办案”的工作模式,紧盯案例培树全过程,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