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除了普通国债和特别国债外,还有以下几种类型:
定向国债
定向国债是财政部向特定机构发行的债券,用于筹集国家建设资金或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例如,1998年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即定向债券,就是针对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定向募集的。
专项国债
专项国债是地方政府为筹集资金建设专项工程而发行的债券。这些债券主要用于支持特定项目的建设,如交通基础设施、民生服务等领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债的特点在于其明确的投资方向、资金专款专用以及收益性。专项债可以分为新增专项债和再融资专项债。新增专项债用于新项目的建设,再融资专项债用于偿还到期的债券本金或置换部分隐性债务。
增发国债
增发国债是指在预算内为应对临时性财政缺口而增加的债务,这通常需要经过严密的审批程序。
再融资债
再融资债是专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工具,帮助地方政府管理存量债务。
这些不同类型的国债在发行主体、目的、用途和管理上都有各自的特点,共同构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