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企业是指 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行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邮政:
提供信件、包裹传递等服务。
电信:
提供电话、互联网等通信服务。
供电:
提供电力供应。
供水:
提供饮用水和生活用水。
供气:
提供天然气等燃气供应。
供热:
提供热水、暖气等热源服务。
公共交通:
提供公共汽车、地铁、火车等交通工具服务。
公用企业通常具有自然垄断性质,因为这些行业的服务网络一旦建立,单位产品的成本会随着用户量的增加而减少,竞争会受到限制。因此,公用企业往往由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主导市场,并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然而,公用企业的独占地位并非无限制,法律对其行为进行了一定的规制,以防止其滥用市场地位,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公用企业应当遵守的法律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