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应征税货物主要是指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在出口环节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这些货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两高一资”货物
高污染:如某些化工产品、重金属等。
高能耗:如钢铁、有色金属、化工产品等。
资源型:如钢材、锑氧化物、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部分塑料及制品等。
其他特定货物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明确的禁止出口或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如钢铁产品、锑的氧化物等。
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销项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 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 + 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出口应征税货物的判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纳税人可以登录新版电子税务局,通过相关查询功能确认货物是否属于出口应征税货物。
代理出口的情况下,出口企业需要履行纳税义务,包括签订《代理出口协议》和申请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出口企业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确保合规操作,并合理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