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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添加硼砂!金湾这家肠粉店被查处!

时间:2025-04-04 16:08:00

近日

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

查处了金湾区平沙镇一家

在云吞中非法添加硼砂肠粉店


2025年1月17日,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机关对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某农贸市场附近的肠粉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店经营的肠粉云吞肉馅云吞皮等进行了抽样检验。


检验结果显示,该店销售的云吞中含有硼酸成分,不符合《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品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硼砂硼酸

被明确列入非食用物质名单

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项“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二)因危害人体健康,被国务院有关部门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的禁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名单上的物质”规定,店家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所指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店家的违法行为已经涉嫌犯罪,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公安机关已侦查完毕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人员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施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禁止从业措施



知多D

硼砂在工业上通常用作防腐剂,在食品加工当中也有一些不良商贩将硼砂添加在食物当中作防腐之用。硼砂对人体的危害较大,长期摄入可能会导致头痛恶心甚至加重肝脏代谢的负担,直接损伤肾脏,妨碍消化道的酶分解,可能会引起中毒的症状,破坏人体的正常循环系统。


此次查处行动

再次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

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不得在食品中非法添加任何非食品物质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

在购买食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

注意查看食品标签检验报告

确保所购买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购买现场制售类食品的

若食用后发现有

胃肠道不适、腹泻、呕吐等症状的

应当及时就医

并向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线索

投诉举报电话

1231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