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金湾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并决定有关人事任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文莱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金湾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金湾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接受谢小彤、蓝永兴、黎文星提出辞去金湾区第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免去聂桂林的金湾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于金果的金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梁蔓冰的金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中原的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颖的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姜春红、张龙、韦键为金湾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任命于金果为金湾区人民法院南水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经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任命的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强及本次会议新任命人员现场进行宪法宣誓,并接受证书。

吴文莱为陈强颁发任命书

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进、赵洁萍、李东红、黄劲勇、章芳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文竹,区监委、区法检两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