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调解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诉讼调解:
指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进行的调解,也称为法院调解或诉讼内调解。法院调解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调解活动、原则和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行政调解:
指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通常由基层人民政府或国家行政机关主持,旨在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达成和解。
仲裁调解:
指仲裁机关在仲裁过程中进行的调解。仲裁调解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由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仲裁调解是诉讼外调解的一种形式。
人民调解:
指群众性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的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
律师调解:
指由律师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主持的调解。律师调解是一种非诉讼性质的调解方式,旨在帮助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
此外,根据调解的具体场景和方式,还可以分为诉讼内调解和诉讼外调解。诉讼内调解主要指法院调解,而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律师调解等。
这些调解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纠纷和当事人需求。选择适当的调解方式有助于高效、和谐地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