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交接是一个重要且需要细致处理的过程,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注意事项:
监交人员的重要性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交接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监交人员确保交接双方按照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
登记未记账单据
前任会计必须将手中未记账的单据登记入账,处理完毕尚未完结的业务。
将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确保月底之前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
对于无法完结的业务,应在交接表中记载清楚,业务进度及需如何跟踪处理,以免后续处理造成损失。
填写交接清单
交接清单应详细列示交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及其他物品、合同及其他财务单据资料等。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核对所有资料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作为明确责任的依据。
变更税务信息
财会人员在办理离职时,要督促单位负责人和现任财会人员到税务局办理财务人员变更登记,避免因未办理变更手续而影响纳税信用评级。
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移交人应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移交人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等信息。
移交人应介绍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给接替人员。
交接内容
账表核对:会计记录与财务报表、税务报表金额是否相符。
账实核对:账面金额与现金实存数、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和银行对账余额、票据备查簿和实有票据情况、各项财产物资账面记录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编制交接表,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字。
其他注意事项
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账要与银行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通过遵循以上注意事项,可以确保会计交接过程顺利进行,保障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