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现场勘查:
在犯罪现场对痕迹、物证等进行收集和分析,以固定案发现场证据。
调查访问:
通过询问目击者、受害者、嫌疑人等了解案件情况,收集口供和线索。
技术侦查:
利用指纹、DNA、痕迹等技术手段确定嫌疑人身份,进行侦查破案。
案件侦破:
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线索,对案件进行侦破,确定犯罪嫌疑人。
证据提取和审查:
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搜查、拘留等,提取和审查证据。
提请逮捕和起诉:
对案件事情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并将案件移送起诉。
案件分析和研判:
对勘验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人员,制定侦查策略。
刑罚执行:
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执行逮捕、拘留等刑事强制措施。
预防犯罪:
分析犯罪动机和手段,制定预防犯罪的策略和报告,协助执法机构进行犯罪预防。
国际合作:
协助省公安厅与国际刑警组织在涉及本市的联络事务中发挥作用,处理涉外刑事案件。
法律程序:
依法进行立案、审批、侦查、预审等工作,确保案件依法处理。
阵地控制:
进行刑事侦查阵地控制、刑事特情、刑嫌调控、犯罪情报资料搜集等基础业务建设。
联动机制:
实行“三警联动”,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
这些工作旨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正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