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析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果有委托,则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若办理过预告登记,则还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婚姻关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经民政部门鉴证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及财产分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单方申请时还需提供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完税凭证原件一份。
房屋所有权证书。
析产协议及公证书。
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面积测绘报告。
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若适用)。
原购房契约复印件(若适用,如房改房)。
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若适用)。
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若适用,如私有平房)。
委托书或公证书(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
建议: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委托他人办理,确保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若有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请确保其已经生效并符合法律规定。
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公证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可能需要的额外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