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主要归 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驾驶证业务:
摩托车的驾驶证办理、审验及受理等相关业务由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警大队)或其下属的车管所负责。
车辆注册与变更:
摩托车的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等手续也在公安交警部门办理。
执法与监督: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而市交通管理部门则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业务。
行驶规则与牌照建档:
摩托车的行驶规则、牌照建档等事项由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包括上牌照手续的审查。
综上所述,摩托车的管理主要涉及公安交警部门的多个职能,包括驾驶证管理、车辆登记、执法监督等。建议涉及摩托车相关事务时,直接联系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或车管所获取具体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