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凭证是由 税务机关开出的,证明纳税人已缴纳税费的完税凭证。它全面反映税收征纳情况,是纳税单位和个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会计和统计核算、监督的原始凭证,同时还是国库收纳国家预算收入的凭证。
纳税凭证又称为完税证明,对于企业和个人都有重要作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日常生活或经营中,都需要开具完税证明才能获得相应的办理资格。
纳税凭证的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等,这些凭证用于证明已完成纳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纳税凭证不仅是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的合法凭证,还有助于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的监督,防止贪污税款等现象的发生。同时,纳税凭证也是纳税人热爱国家、依法缴纳税款、支持国家建设的证明,具有荣誉性质。
纳税人需要依法设置并妥善保管这些凭证,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