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居住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本人身份证明 :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
需要携带居住证原件。
居住地址证明
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房屋租赁合同;
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
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或提供单位《户口登记簿》。
就业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就读证明
学生证;
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居住证遗失或损坏时,需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缴费并取得办证回执。
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申领的,提供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居住在本人(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申领的,提供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前往办理签注手续,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