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通常填写的是 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具体到区(市)或县,并且前面须要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简称。如果祖父已经去世,则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如果祖父未落常住户口,则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需要注意的是,公民登记籍贯后,即使祖父迁移户口,该公民的籍贯也不再随之更改。
在填写籍贯时,一般应提供具体的地名,例如“江苏南京”、“广西桂林”等,不需要详细到乡镇或街道级别,除非当地有特别规定要求填写到更详细的位置。如果需要填写民族,一般在“民族”一栏填写汉族或其他相应的民族名称。
此外,籍贯的填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籍贯是指祖辈的居住地或出生地,不是现在住的地方。
2. 籍贯一般写到某某市或某某县即可,不需要更细化到乡镇或街道。
3. 如果籍贯所在地是市区里面的,可以填写“省市级行政区”,如“广东省广州市”。
4. 籍贯的填写应参照公安部公通字91号文件的规定,确保准确无误。
综上所述,填写籍贯时,应提供祖父的居住地或出生地的具体地名,并确保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如果有特殊情况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