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生产属于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并且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具体的法律责任包括: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造假生产不仅侵犯消费者的权益,破坏市场秩序,还可能触犯刑法,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建议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