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中扣留驾驶证的期限为5日,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算。如果需要延长扣留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因此最多可以扣留40日。
具体而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如果当事人逾期未领取,则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对于无主车辆或经通知三十天后仍未领取的车辆,则需要经过公告三个月后依法处理。
此外,如果驾驶证是因为饮酒驾驶被扣押,则可能会被扣押六个月。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驾驶证的扣留期限一般为5日,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0日或六个月。建议当事人在接到通知后尽快领取车辆和证件,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