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假,即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个月。具体期限需要根据职工的伤情来判断,由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也不得超过12个月。
因此,工伤假的时长主要取决于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恢复情况,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延长,但总时长也不得超过24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