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喝醉的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具体措施如下:
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对于在醉酒状态下对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或公共安全有威胁的人,应当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这些措施可以包括使用约束带或警绳等,但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行政处罚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并处以罚款和记分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刑事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严重情节的,如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逃逸等,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其他相关规定
对于公务员而言,醉驾可能导致开除公职等处分。
醉酒后在公共场所胡闹、惹是生非的,可能会受到拘留、罚款等处罚。
建议
在处理喝醉的人时,首先应确保其本人及他人的安全,采取适当的保护性措施。
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对于公务员和特定职业人员,醉驾的后果可能更为严重,需特别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