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货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出口货物:
为了鼓励出口贸易,促进国家经济增长和对外经济交流,出口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通常享受免税优惠。
特定劳务服务:
某些特定的服务行业,如金融服务、电信服务等,在特定情境下可能享有免税待遇。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直接从事种植、养殖、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
古旧图书:
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免征增值税。
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直接用于这些目的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无偿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这类物品免征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通常免征增值税。
请注意,免税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的财税政策更新与变动,具体情况需要关注最新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