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以下是他们不能做的一些主要事项:
出行限制
不能选择飞机、高铁、轮船等二等以上座位。
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高消费限制
不能进入高消费场所消费,如星级以上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
不得旅游、度假。
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
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他限制
对拒不履行及抗拒执行的人员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会影响到就业、找工作等方面。
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这些限制措施旨在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失信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执行,以免进一步受到更严重的限制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