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利益范围,以及实施或不实施某一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它是民事主体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根据自己的意志实现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民事权利的特点主要包括:
平等性:
每个公民和法人在民事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
连续性:
公民的民事权利从出生到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从成立到消灭,始终存在。
真实性:
民事权利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确保民事主体能够真实地享有其权利。
民事权利可以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两大类: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和知识产权等,涉及以财产为客体的权利。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民事权利体现了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允许权利人在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前提下,自由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当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权利人有权请求法律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