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影视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要求,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注册资本
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的具体数额可能会根据公司的规模和业务需求有所不同。
专业人员
必须拥有3名及以上相关专业从业人员,包括导演、编导、摄像等关键岗位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并且至少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及中级以上职称。
场地和设备
需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公司注册地址需要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管理制度
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用人管理制度。
需要有完善的影视节目审查制度。
法律合规
公司名称不能与已经注册的企业名称重复,不得包含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内容。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应明确具体,包括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以及相关的投资、策划等业务。
后置审批
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再去广电总局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其他要求
股东必须为内资,法人股需要追溯到自然人。
公司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
综上所述,开设影视公司需要综合考虑注册资本、专业人员资质、场地和设备、管理制度、法律合规性、经营范围等多个方面的要求。建议在准备开设影视公司前,详细咨询相关部门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注册和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