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属于 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具体来说,它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犯罪主体:
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犯罪客体: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客观方面: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且数额较大。
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刑罚如下: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挪用资金罪等有一定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主体和犯罪目的的不同。职务侵占罪仅适用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贪污罪则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