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法官没来的原因可能有多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超过法定审理期限:
如果案件已经超过了法定的审理期限,法官可能因为其他案件或工作繁忙而无法按时开庭。
案件复杂需要更多准备时间:
如果案件本身比较复杂,需要进行更多的庭前准备工作,如证据交换、追加当事人等,这可能导致开庭时间推迟。
原告或被告忘记时间:
有时候,原告或被告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忘记开庭时间,尤其是当案件采用公告送达时,原告在接到传票后可能会在开庭前忘记具体日期。
交通问题:
原告或被告可能会因为塞车或其他交通问题而迟到,这种情况下,法官可能会等待一段时间,看是否有合法理由继续等待,否则可能会按自动撤诉处理。
法官的工作安排:
法官可能因为其他工作或会议而无法按时开庭,尤其是在法院工作繁忙的情况下。
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
由于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采取严格的防疫措施,导致法官无法按时到庭。
系统或程序问题:
有时候,由于系统故障或程序问题,法官可能无法按时开庭,这种情况通常会尽快得到解决。
原告撤诉:
如果原告在开庭前选择撤诉,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能会按撤诉处理,这样法官就不会再开庭审理。
如果你对法官未按时开庭有疑问,建议先联系法院咨询具体原因,并了解是否有其他安排或补救措施。如果认为法官存在故意拖延或其他不当行为,可以向法院的监察部门投诉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