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理由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法律上的重婚,即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登记结婚。
事实上的重婚,即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行为,包括身体、心理等方面的伤害。
虐待家庭成员,如经常性的言语或行为伤害。
遗弃家庭成员,如将家庭成员赶出家门或拒绝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持续存在且无法改正的赌博行为。
持续存在且无法改正的吸毒行为。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夫妻双方因感情问题分居,且分居时间满两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包括一方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其他严重过错行为
如一方有严重的不忠行为或其他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的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常见的离婚理由包括:
早早脱离家暴
想摆脱紧张的家庭关系
有买房、孩子上学等各方面的紧迫性需要离婚
无法忍受私生子
孩子抚养权问题
担心对方恶意举债牵连到自己
创业人士或公司高管因公司经营发展或股权问题想降低隐患
这些理由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中均可作为依据。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诉讼离婚时,这些理由需要提交给法院,并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理由,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