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常见的羁束行政行为包括:
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如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
行政征收:
行政机关依法对个人或单位的财产进行征收,如税收征收、土地征收等。
行政给付:
行政机关依法对个人或单位给予物质利益或赋予其权利,如社会保障金、抚恤金等。
行政强制措施:
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这些措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行政强制执行:
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
这些行为的特点是,行政机关在执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没有自由裁量的余地。羁束行政行为的种类和范围通常较为固定,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和约束。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羁束行政行为,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遵循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