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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做进项税转出

时间:2025-01-10 14:44:38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将原本用于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移到其他相关科目。以下是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非应税项目使用

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劳务并非用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这些购进货物或劳务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如果已经抵扣,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非正常损失

纳税人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非正常损失的情况下,需要将这部分货物所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这包括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也需要转出。

改变用途

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劳务的用途发生改变,从原来的应税项目变为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也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当纳税人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时,其购进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已经抵扣,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其他特殊情况

如税法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特殊情况,如购买方收到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购买方退货、抵扣错误调整等。

虚开进项发票

若纳税人取得虚开的进项发票并抵扣了进项税额,经查实后,该部分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其他错误抵扣

如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不符合抵扣条件而错误抵扣的,需要进行转出处理。

特定政策或规定

某些特定政策或规定要求进行进项税额转出,例如出口企业进口的原材料在国内耗用的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总结: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由于购进货物或劳务的用途发生改变、发生非正常损失、或用于不得抵扣的项目等原因。企业需要在发生这些情况时,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在会计上做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