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暂扣两证的时间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一般情况
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证和行驶证一般会被暂扣20日。这个期限是基于检验和鉴定的需要。
延长情况
如果需要延长暂扣期限,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因此,暂扣期限最长可以达到40日。
特殊情况
在某些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中,暂扣期限可能会超过30日,但最长不超过60日。具体期限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并通知当事人领取驾驶证。
鉴定结论确定后的处理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及时领取,暂扣期限可以缩短至5日。
建议
及时领取:当事人应在检验和鉴定结论确定后尽快领取驾驶证和行驶证,以减少不必要的暂扣时间。
了解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交通事故处理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