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记录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工资、奖金及福利性政策性收入
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及补贴。
生产、经营收益
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不包括实际占有的财产,但继承权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包括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不动产
包括房屋、土地等,需明确其具体位置、面积、产权归属等信息。
动产
包括车辆、家具电器等,需注明品牌、型号、购置时间、购买价格等。
金融资产
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需写明开户银行、账号、存款金额、持有数量、购买成本、当前市值等。
知识产权
包括商标、专利等,需标注其名称、注册时间、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其他贵重物品
如珠宝首饰、古董文物等,要详细描述物品的特征、价值等。
企业投资权益
包括公司股权等,需注明拥有情况。
婚前财产
包括个人婚前所有的财产、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婚前财产的孳息等。
债权债务
包括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