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包括以下法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情节严重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非法持有毒品罪
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走私制毒物品罪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毒罪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