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相关法包括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制度方面的法律,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的法律,有关特别行政区方面的制度,有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国家标志等方面的法律,以及有关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
民法商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
商法调整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等。
行政法
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和监督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调整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发生的法律关系,包括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
经济法
经济法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者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经济法包括宏观调控法、市场管理法、自然资源和能源法、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法等内容。
社会法
社会法是有关劳动关系、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如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
社会法还包括有关特殊社会群体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
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
刑法包括对犯罪行为的定义、犯罪责任、刑罚种类和刑罚执行等内容。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诉讼制度。
这些法律部门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