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原则上,夫妻双方各享有50%的产权。
个人财产保护原则
婚前全款购房、婚前贷款购房且婚后共同还款、婚前部分付款且婚后继续还款并取得房产证等情况下的房产,视为个人财产。
婚前或婚内父母全款购房、婚内受赠房产、婚内继承房产等情况下的房产,视为个人财产。
公平合理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和贡献大小,做到公平合理。
具体分配方式
自愿协议分割:双方自愿协商,通过协议书或离婚协议书进行房产分割。
司法裁决分割:无法达成协议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竞价取得与补偿:双方都想要房产时,通过竞价方式决定归属,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产拍卖与分割拍卖款:双方都不想要房产时,选择拍卖房产,分割拍卖所得款项。
公证分割:委托公证处进行房产分割,制定公证书。
其他考虑因素
房产分割比例需考虑共同共有物的分割原则、房屋来源、产权变更情况、当事人贡献大小、身份关系、首付款支付情况及贷款归还情况等。
如果产权人均表示不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同意出售或拍卖方式分割售房款,法院可以确定采取变卖、拍卖房屋分割房款的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如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