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支队通常下设多个大队和科室,具体部门可能因地区和级别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刑警支队下属部门和职能:
政秘科
负责文秘、政工纪检、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一大队
负责对危害公共安全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侦破。
二大队
负责对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恶势力团伙案件的侦破工作,以及协助海关缉私部门打击走私犯罪。
三大队
负责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侦破。
四大队
负责全市特大或疑难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物证检验鉴定的技术支援,为基层刑事技术人员提供业务培训,开展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学术研究。
五大队
负责追逃、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及跨区域办案协作工作。
六大队
负责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七大队
负责反恐、排爆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九大队
负责全市刑侦情报信息资料收集、管理、使用及刑侦基础建设等工作。
十大队
负责支队执法工作的监督、审核把关,支队自侦自办案件的审结和对基层办理刑事案件的检查、督促以及对全市刑事案件办案工作进行调研。
此外,一些支队还可能设有以下部门:
刑事犯罪对策研究室:负责研究和制定刑事犯罪对策。
重案侦察大队:负责重大案件的侦察工作。
打黑除恶大队:负责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
情报信息大队:负责收集、管理、使用刑事情报信息。
刑事技术大队:负责刑事技术支持和鉴定工作。
警犬工作大队:负责使用警犬进行刑事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