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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伤情鉴定多久

时间:2025-01-17 15:00:08

上海伤情鉴定的时间限制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日内,最长不超过90日。具体规定如下:

1.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在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30天。

2. 若伤情复杂或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3.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因此,上海伤情鉴定的时间限制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最长不超过9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建议您在申请伤情鉴定时,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鉴定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