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残疾证持有者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残疾人员所得在一定条件下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安置“四残”人员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安置比例达35%以上可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福利工厂用地若安置残疾人员占比达35%以上,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创业和就业优惠
残疾人创业可享受免税优惠。
残疾人就业时,企业可能获得税收优惠和补贴。
残疾人领办企业时,登记费可减半收取。
社会福利补贴
领取三级、四级残疾补贴,金额大约在50至60元。
国家指定旅游景点免费或优惠。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可享受残疾人家庭补助。
无障碍服务
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残疾人给予方便和照顾。
盲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并免费寄递读物邮件。
其他优惠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体金额依据地区政策而定。
免费或优惠的康复服务,如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
优先法律援助服务。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优惠政策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您还可以咨询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或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