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的职务可以分为几个主要类别,包括综合管理类、执法勤务类和警务技术类。以下是各类别中的一些具体职务:
综合管理类
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组织、领导全所业务工作。
副所长:协助所长完成各项任务,按分工切实做好分管工作。
内勤民警:负责派出所的日常事务工作,上传下达,管理档案材料等。
户籍民警:管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重点人口和暂住人口等。
治安民警:依法对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维护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秩序等。
执法勤务类
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公安机关执法机构的领导职务。
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公安机关内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察职务。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公安机关内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察职务。
警务技术类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警察的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从小到大为:二级警员、一级警员、三级警司、二级警司、一级警司、三级警督、二级警督、一级警督、三级警监、二级警监、一级警监、副总警监、总警监。
这些职务涵盖了从基层派出所到高级公安机关的各个层面,确保了公安机关能够有效履行其职责,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