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完五证合一后,企业需要完成以下事项: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企业需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并核发新的“三证合一、一证一码”营业执照。换发后,证照号码将从15位升位到18位。
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中要求刻入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纳税人要及时申请刻制印章。此外,其他涉及税号的印章如合同专用章也需及时更换。
银行信息变更
开设银行账户时登记的是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需到开户银行申请终止原“税银联网三方协议”,然后办理税号变更,再重新签署新的协议。
税务数字(CA)证书更换
纳税人需到服务商处重新申办新的CA数字证书,以便能够登陆纳税申报软件及网上办税服务厅。已开通网上认证的纳税人还需在服务商处重新注册网上认证信息。
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企业需携带新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重新发行税控设备,并完成相关税务登记事项。
外汇管理局及检验检疫变更
若企业基础信息有变更,还需进行外汇管理局以及检验检疫的变更。
社保登记证变更
社保管理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需及时更新社保登记信息。
税务登记变更
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变更后,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包括税号变更、税种核定调整等。
其他相关证照变更
外经贸、海关、IC卡等相关证照也需进行相应变更。
建议企业在办理五证合一后,仔细核对各项变更事项,确保及时完成所有相关手续,以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