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验收需要以下手续和资料:
规划部门认可文件
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
如果设计中有消防要求,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原件。
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如果设计中有环保要求,需提供“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原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设计变更文件
提供施工过程中所有的设计变更文件。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复试报告
提供所有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试报告。
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提供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提供混凝土工程施工的详细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提供所有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提供混凝土结构实体的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