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离婚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身份证明文件
本人身份证
结婚证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情况证明 (如有子女):子女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财产清单
夫妻共同财产的详细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
离婚起诉状
民事诉状,详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
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情况的证据,如照片、录音、录像等。
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
子女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
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财产相关证据
委托书(如原告不能亲自出庭)
诉讼费用
根据案件情况,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
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收集并整理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据。
提交立案申请:
携带所有材料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申请。
立案审查:
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书。
缴纳诉讼费:
根据立案通知书缴纳相应的诉讼费。
等待开庭:
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
开庭审理:
双方当事人按照指定时间出庭,并在法官的引导下分别阐述自己的立场,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判决:
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