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订约主体存在:
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必须存在。
依法订立:
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协商一致:
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合同形式:
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书面形式更为常见,如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
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要约和承诺: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即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
签名或盖章: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履行主要义务:
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则合同成立。
附条件或期限:
如果合同中附有生效期限或条件,则合同在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时生效。
以上条件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制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交易类型和当地法律而异,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