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产假天数如下:
一孩产假 :158天。二孩产假:
188天。
三孩产假:
188天。
难产产假:
158天 + 15天 = 173天。
流产产假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此外,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还可以享受额外的延长产假:
一孩延长产假60天。
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
因此,综合来看,浙江的产假最长可以达到 158天(一孩)+ 60天(一孩延长产假)+ 90天(二孩延长产假)+ 90天(三孩延长产假)= 398天,但实际产假天数可能会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建议:
女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政策,了解具体的产假天数和津贴申领条件。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女职工的产假权益。